第14章(2 / 2)

韩方突然被惊醒,他快速站起身向外走,嘴里还着急地说道:“老兄啊,今个的酒暂时不喝了,我们下回喝个痛快,我现在有事必须要走。”

“哎哎,你这人怎么说走就走啊?”老于追到了大门口。

韩方回头,语气中带着歉意:“杨杰还要劳烦你照顾一段时间,他病好后请第一时间告诉我。”说完这话,韩方弯腰,竟然给老于鞠了一躬。

这下子把老于吓坏了,他慌忙扶起老朋友,嗔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还用得着这个吗?”

看到老于生气的样子,韩方竟然微微一笑,他抬头盯着树上的乌鸦窝,笑道:“都说黑乌鸦晦气,只要它们在宅子附近搭窝老百姓都会驱赶之,老兄这倒是好,它们不但无忧无虑地生活,还生了一窝小崽,呵呵。”

老于听了这话,也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老兄啊,你还别说,自从乌鸦到了我家扎窝,我过得还挺顺溜,看来我们要为乌鸦正名咯,人家可是一只好鸟啊,哈哈……”

“是啊,或许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样子,或许我们的眼睛也会欺骗人,甚至是我们的内心,也会无端地猜测某些事情,这些都将是致命的,甚至会把所有人带入彀中。”韩方的话有些摸不着边际,老于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意思,他却已经走远了。

第二十二章 地下赌场

院内,依然静悄悄的,韩方略一沉吟,迈步入了房间。

屋里坐着一个人,冷峻的目光令人浑身一颤,听到有脚步声传来,她只是冷冷地问道:“刚刚没有看到您?”

“哦,去拜访个朋友。”韩方站着没动。

“有事?”坐着的正是林筝,天生的敏感让她猜到有事情发生。

“我需要向袁大公子申请一千大洋,有急事。”韩方手里可没有这么多大洋,现在也该袁大公子出手了,毕竟在为他办事。再说了,平时的经费都由林筝出,看来她的钱应该是从袁大公子那里申请的,韩方暗自思量着,这笔钱袁大公子应该不会拒绝的。

“好。”没想到,林筝回答得这么干脆利索。当然,这也是韩方所欣赏的,他微微点点头:“林姑娘,带着钱我们去一个地方,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林筝没说话,她在等着韩方继续说下去,果然,韩方颔首:“我们立即动身,现在就去大茶社。”

“大茶社?”林筝突然有些不明白了,不知道这老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韩方却来不及细说,只是嘱咐林筝去申请大洋,他先到大茶社等,两人会合后,他会详细说明情况。不过,当林筝转身而去的时候,韩方却耳语几句,她顿时会意,并轻轻点头。少顷,一个俏丽的身影消失在了大门口。

林筝前脚刚走,徒弟玉成就从后院走了过来,韩方慌忙问道:“刘老爷子呢?”

“在屋里和他孙子聊天呢,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聊什么,都小半天了。”玉成顺手倒杯茶端到师傅近前,语气有些不顺。

韩方没喝桌上的茶水,而是站起身轻轻说道:“玉成啊,等会儿师傅要和刘老爷子出去一趟,你在家里好好看着阿宇,如果他出什么事情,我拿你是问。”

玉成一听,圆圆的脸立即拉成了苦瓜脸,嘴巴也撅起来,嘟囔着:“又让我看着那小魔头,烦死了。”

刚刚还和颜悦色的韩方听了这话,立时变了模样:“怎么跟为师说话呢?”

“是,师傅。”玉成缩缩脖子,不吱声了。

韩方轻轻去叩门,并向刘谨瑜说明了来意,听完后他脸上的表情瞬时起了变化,身体前倾,似乎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好,我们立刻出发。”没想到刘谨瑜答应得这么痛快,韩方倒是有些意外。

旁边的阿宇拖着爷爷的胳膊,声音里带着哭腔:“爷爷,我也要去。”

“孩子,好好在家里玩儿,我等会儿就回来,乖……”或许,只有在面对孙子阿宇的时候,刘谨瑜才会表现得如此温情,就这简单的一句话说过,他的声音突然哽咽起来,眼角的泪水悄悄滑过,却被他用衣袖悄悄擦了。

莫里逊大街的大茶社,在这一带极其有名。韩方还是第一次来到大茶社,他和刘谨瑜找个靠窗边的位置坐下,并来回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大茶社里所有的栏杆、墙板均木纹显露,茶桌、凳椅都不施半点油漆,一切以天然模样见人。用清代的马车轱辘配以玻璃制成别致的茶桌;茶馆内放着明代紫楠小案、清代红木荷花扶手椅、清代民用小炕桌等各式古代生活用具和各种陶瓷工艺品、木雕、银器等。地上则用绿叶植物装点,雅致中透着些许撩人的风情。

韩方点了一壶茶,顺手倒了两杯水,其中一杯端至刘谨瑜的近前,或许是闻到了香味儿,他准确无误地握住了茶杯,轻轻端起抿了一口,并微微点头:“还不错。”

“那当然了,据说这是京城里比较有名的茶社,如果不是因为查案,我还真舍不得来这里消遣。”韩方也抿了一口,并注意观察周围的动静。

茶社里相对来说比较安静,因为此处的价格比较高,所以普通老百姓来得不多。向四周望去,较远处坐着几个人,他们或低声交谈,或低头品茗,宽大的茶社内显得极其安静。

刘谨瑜喝光了杯内的茶水,将杯子轻轻放置在桌面上,虽然他看不到,可还是双眼盯着韩方,声音略显低沉:“我感觉杨振翼的死和龙砚脱不了干系。”

对于刘谨瑜的疑问,韩方在心里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可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有些东西他自始至终都捉摸不透。对啊,杨振翼的尸体去了哪里?人都死了,为什么还要挖开坟墓取走尸体?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想到这里,韩方也放下了杯子:“这也正是我最为疑惑的地方,可其中的原因我们谁都不知道,所有的线索都中断了,德子,德子……如果找到这个人就好了。”

“如果寻到他,我必将他千刀万剐!”想到了失子之痛,刘谨瑜恨得咬牙切齿。

韩方看着墨镜后边的那双眼睛,深吸口气,终于提出了憋在心中已久的疑问:“刘老爷子,恕我冒昧,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可我却不忍提及,但今天我还是想问问,您的儿子刘云轩为何到了皇宫?依我来看,您的家世在当地还算可以,不需要通过这样的途径去光宗耀祖。”韩方犹犹豫豫说出这话的同时又仔细观察着刘谨瑜的神情,希望不要引起他的反感和不快。

沉默良久,刘谨瑜的神情在发生着变化,韩方的话终于勾起了他的回忆,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场所,刘谨瑜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幕幕往事……

三十年前,刘云轩才十七岁,他正值青春年少,可朦胧之中已经有了男女之间的爱恋。因当时的刘谨瑜整日忙于制作砚台,所以忽略了儿子所有的情感生活。直到有一天,刘云轩将自己蒙在被里痛哭了三天三夜,刘谨瑜才知道他心有所属了。

翻过刘宅的那座山,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个女孩和刘云轩同岁,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女孩对刘云轩很是照顾,两人的感情非常深。似乎在那个女孩身上,刘云轩找到了一种依恋、爱慕甚至是无尽地思念的美好感觉,这是他的初恋,几欲疯狂。可是女孩十七岁的时候,她被选入宫中当了秀女。

听到这里,韩方顿时大惊:“难道是因为这个女子?”

此时,刘谨瑜脸上的泪水缓缓而落:“我们刘家三代单传啊,他让我断子绝孙,祖上的手艺也失传了。我心痛啊,当时他要进宫做太监找那名女子,说即使不能生活在一起,每天能看她一眼就知足了,如果不见她,他会死。我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地让他离开,曾经把他关到屋子里绑了起来,可没想到的是,就在那年的大年夜,当时家里人都去祭祖了,孽子却挣脱了束缚逃跑了。后来就到了北京入了宫,这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啊,可悲啊!”说到这里,刘谨瑜想起了自己被绑的情形,顿时感慨万千,轻轻摇头,默默念叨着:“报应,这都是报应……”

这番话,勾起了刘谨瑜的伤心事,此时的他早已老泪纵横,再也维持不住表面的坚强,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哭得异常伤心,声音也断断续续起来:“他走后,我连死的心都有,也曾经千方百计地派人去宫里打听过,后来却是杳无音讯。他狠了心不给家里来信儿,这么多年以来,也不知道他是生是死。一直到了后来皇帝退位,所有的太监都被遣出了宫,他走投无路了,这才回到家乡。”

叹口气,刘谨瑜的脸色愈加悲伤:“直到此时,我才知道了事情始末,也怪不得当年打听不到他的讯息,原来他入宫后便改了名字,唤作刘忠。这个孽子啊!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伤痛,我已经彻底死了心,见了他如同路人,他对我也没了亲情。他回来也并不是来看我,而是为了清溪龙砚,他在北京开了家砚台铺,店里货物都是从清溪运过去的。所以,只有回来取货的时候我们才能见彼此一面,但他对在宫中这三十年的生活却只字不提,连当年他追随而去的那个女咎也只字未提。这就是我们的父子情,或许,伴随着他的入宫,早就断了。

“唉,儿子当了太监,可我这父亲却在家乡为他筹备了婚事,我,我,我真的想要儿孙满堂,真的盼着孙儿绕膝,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晚年生活……可这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虽然刘云轩回来了,但他却对媳妇丁氏看都不看一眼。唉,可怜媳妇,就这么去了……”

说到最后,刘谨瑜的声音变得尖厉起来,双手撑在桌面上,刚刚的心痛已经变化成无形的恨意。韩方终于明白了,怪不得刘谨瑜的性格如此古怪,怪不得他对亲生儿子恨之入骨,原来如此啊!

此时的韩方对刘谨瑜多了一些怜惜,他是一位父亲,却忍受了三十余年的父子分离,当苦苦盼到儿子回家对,却是形如陌路。韩方紧紧握住了桌上的茶杯,杯子已经凉透了,手握在上边冰冷异常。

两人默默地坐着,沉默替代了一切……直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他们才回过味儿来,抬头望去,发现林筝来了。不过她装束却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位俊俏的书生,林筝是女孩儿家,韩方怕进入赌场后太过引人注且,这才让她取了大洋后再将装束换一下。

林筝看韩方盯着自己,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坐下来悄声说道:“带来了。”她说话永远那么简短干练。

韩方向四周看看,起身,林筝扶着情绪还未平复下来的刘谨瑜,三人慢慢向外走去。出门,转弯,绕到后院,这里异常安静,连个人影都没有。

三人站在院内,韩方悄悄向林筝说明了事情经过,她顿时会意,两人的眼睛四处搜寻,希望能寻到地下入口的所在。院内很安静,方方正正的院子,周围全是树木,整整围了一圈,这里还真是特别。林筝的眉头微皱,似乎被这些树木扰乱了视线,有些摸不着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