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2 / 2)

本书禁阅·熹微 童柯 2362 字 12天前

当他回神望去,就看到那个在逆光中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男孩,一圈光晕在那人身上恍惚的就好像看到了天使。

“我是你哥哥。”

那是他见到那人后听到的第一句话,也是他二辈子都铭记于心的一句话。

他有亲人,他的哥哥白展机。

但一开始见面,白廉桦并没有放过他的好哥哥,他暴戾乖张,给白展机身上造成了无数咬痕,每当他以为第二天白展机不会过来的时候,那家伙还是风雨无阻的过来。

没给好脸色,就是偶尔看白展机的眼神都是充满嘲讽意味的。

直到他最后将白展机的头打破,流了满脸的血,整整一个月都没在看到那家伙的身影。

知难而退了吧,果然被自己吓跑了!

哈哈哈,他果然不需要任何人!

不需要……

一个月后,那个被叫做父亲的男人总算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那么冷冷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

但他想知道,他那个傻瓜一样的大哥怎么样了!

想开口,好想问。

“把他待下去,既然不想待在疗养院自然有适合他的地方。”

他听到“父亲”看了他很久,这么说了。

“爸爸!”

白廉桦听到了那个每每在他床边聒噪的声音,猛然一回头,果然看到了一个月来自己以为不想念的人出现在面前。

看着他的额头上还包着纱布,白廉桦攥紧了拳头。

头一次,有些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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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像是被泼了一层墨蓝色,暗沉的天际让人的心境不由的压抑了几分。

空气中的恶臭像要窒息了一般,这里随处可见垃圾、流民、强暴……是被政府抛弃的地方————贫民窟。

鱼龙混杂的地方夹杂着各种各样的人,痛苦绝望时时刻刻在上演,当然这里也有已经游刃有余的人,像木玉叶,这么好听的名字自然不是他父母取的,这是他找到一个算命师给整出来的,好听好看还好记,不是有什么某某沐浴液之类的广告吗。

于是从出生就待在这里的他,总算摆脱了二狗的称呼,有了自己的名字。他运气向来不错,还懂得趋利避凶,安然无恙的在这个混乱肮脏的地方待了二十年。

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因为他习惯了,习惯太难改变。

只是最近他做了一件亏心事,这件事让他日夜受着良心的煎熬,这事的起源要从两年多前他找到的工作说起。

这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不管是福利待遇都是上乘,所以从没想过离开。

但这个工作却不为多数人所承认,他是会所的[少爷],卖笑偶尔也卖身体,但如果不去做这个行业,凭着他这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还能做什么,没文凭,没身份证明,没父母,可能只能沦为三流打手或者被这里的人侵犯凌辱得到一定的报酬。

在这里也有人为了生存而出卖肉体,他很庆幸自己还有一张没有损伤堪称清秀的脸,只是到了都是美男的会所这张脸混了两年还是依旧不温不火,只能刚刚饱腹,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遇到有特殊癖好的客人,养伤也要养十天半个月。

就在前几天,曾经会所的头牌白言郎找到他,他从没想过那样清高的白言郎也会找到他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白言郎给了他一笔完全够他半辈子挥霍的钱,只有一个要求,让他去撞死一个人。

这人就是白展机,他马上想到了情杀!难道是白大少在外有了新人然后就甩了旧人,这并不奇怪,雇主喜新厌旧是常事,他们这样的只能卖个青春饭,等上了年纪要混的好还能当鸭妈妈,混的不好也只能被扫地出门,白言郎要做掉白大少也只可能是这个理由吧!

只是当时白廉桦给了他三张照片,里面除了白展机外还有另外两个俊美的男人,他不知道这两人是谁,但看那品貌定然也是非富即贵的。

想想这白言郎从到会所的那天开始,似乎就有着神秘的背景,而且当时白家大少还为他迷得神魂颠倒,白展机可是一掷千金的主,虽然不英俊却胜在痴情。说到底出来卖笑的,哪个不羡慕白言郎的,他就算面无表情人家大少还讨好着。

现在要去干掉这么个富二代他心里抵触的,为了这么一笔钱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他犹豫了很久,当时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了,竟然真的被白言郎所说的迷花了眼,美好的前景让他忘了自己将要犯下的事。

这几天他脑子里,都是被他撞的满脸鲜血的人,但在撞之前,那人的外貌却是深深烙印在他脑子里,那是个像是花骨朵似的人,干净到不可思议的眼睛,漂亮精致的脸让他第一眼看上就喜欢上了,他从不否认自己就是个弯的,还很肮脏,从身到心。

在会所里,为了能挣到更多的钱,他不在乎一天和多少个男人睡,像他这么脏的人也许就向往这样干净的人吧。

脑中想到那三张照片,脚上的动作却是神使鬼差的踩了油门,等他反映过来的时候,那个美好的人已经被他撞倒在地上,他……似乎撞错了人!

他慌了,撞死了人?

还是一见钟情的人……

这一刻他甚至不想联系白言郎,脑子一片空白的踩着油门继续向前冲。

就这样,这事过了几天,也没人找上他,他却因为这负罪感,一直在等……等待撞倒那人的家人找自己还人命债。

刚辞了会所的工作,木玉叶颓废绝望的经过那条自己每天都走的小巷,这巷子一直很幽黯潮湿,但已经习惯了的他倒觉的没什么。

只是今天似乎有什么不同,在不远处巷子的一条岔口的死胡同里似乎传来了反抗声和几个男人的讥笑声。

稍稍一想也知道这是贫民窟里经常上演的轮奸场面,他没多少同情心,就算有也在一次次的殴打中学会了麻木,可这是他每天都要经过的路,他没的别的选择,只有快速经过那地方。

幸好那犯案的地点离他这条正路还有点距离,只要走的快一些是不会被发现的。

可就在经过的时候,他瞥了一眼,那一眼就定格了。

不会认错的,那不是他撞到的那人吗,他还活着!那样干净漂亮的人他是不会认错的人!

即使现在满脸污垢血渍也挡不住那张脸给他的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