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血液1(1 / 2)

自从那一天起,孟冉婷愈加沉默了,整日蜷缩在床上,不哭,不闹,弓着身子,把下巴枕在双腿间,头发一日日见长,空洞的眼神似乎连眨都不屑。

心思如灰,莫过于这个样子。

明陌推开房门的时候,见得到又是和之前一样的景象。

她的房间不大,原本是客卧,被明谦收拾收拾改造改造重新弄成了自己喜欢的格局,榻榻米占了半个屋子,床垫上吼吼得铺了好几层羽绒被,人一坐好像能陷下去的样子。

美名其曰住起来舒服,其实是为了做起来更爽吧!明陌撇撇嘴,似乎非常不屑哥哥的心口不一。

看着女人半死不活的样子,明陌很想仰天长啸:为什么每次这个女人出问题明谦都会让他处理!想起明谦出差之前阴森森的微笑,明陌只得认栽。

他工资低,他供不起物业水电费,他养不起家,好吧他都知道……

可是照顾这个女人比养孩子还困难呐!

“喂,吃饭了,”明陌有气无力地叫一声,被磨得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他根本不指望女人回话。

果然,孟冉婷连看都没看他,继续把头埋在双腿间,像个虾团一样缩在床脚。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都来欺负我,没良心的家伙,”他一边咬牙切齿地吐槽,一边端着托盘半跪在床脚,手里搅和着一碗浆糊状的东西,待温度合适后,他用勺子舀起送至孟冉婷嘴边,“呐,张嘴。”

女人没有动静。明陌早在第n次语言相劝失败后找到了窍门,直接捏住她的腮迫使嘴巴张开,把勺子送进去,然后抬高她的下巴,确认她已经咽下后再舀下一勺。

“不就是失恋了嘛,这么大点事儿,要死要活的,至于吗,”明陌很郁闷,也很纳闷,好歹也是在商场上磨辊打趴的人,怎么能因失恋落魄成这个鬼样儿。

为了照顾她,他不得不搁浅了之前连环抛尸的计划,现在外界正闹得沸沸扬扬,好比完整的圆环破了一脚,难免会被人们找到缺陷。

可她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他敢保证,如果有一天这个女人离开他们,他一定会重新抓回她,一寸一寸割下她的皮肤,缝补到油画上。

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

想到此,明陌吞了口唾沫,像审视猪肉一样在她身上多看了几眼。如果真有那一天,她一定会成为他印象中最完美的艺术品。

很快一碗粥灌完,他伸出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的饭汁,突然眼神一黯。

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明谦的计划遥遥无期,他不想这么干坐着,守株待兔,向来不是他的处事方式。

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粗糙的指肚在碰到金属外壳的一刻血液便活了起来,身体内的暴力因子蠢蠢欲动。

当然,他这么做,绝对不能让明谦知道。

刀刃蹦出,明陌的额头抵上孟冉婷的额头,轻轻在她耳边呼气,“喂,女人,想不想看看自己血液慢慢流出的样子?”

她的血液会是什么颜色的呢?

他喜欢血滴在玻璃板上干涩后的样子,一个个小小的圆片,晶莹剔透,比玛瑙还要醉人的红色,多么令人向往。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不等女人思考,白光闪过,刀刃挑破了她肩头的皮肤,细长的一道,看不出划痕,却又有血液缓缓流出。虽然伤口不明显,但深度足够,她不可能感觉不到疼痛。

孟冉婷许是感觉到了肩头上的不适,微微动了一下头,空洞的双眼似是在寻找着焦点,明暗交替中,她看到了明陌陶醉的表情。

宛如源头即将枯竭的瀑布一样,一滴,两滴,鲜艳胜过怒放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