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人美、腿美、歌更美(1 / 2)

妙医圣手 五志 1898 字 11天前

“谁?是谁在唱歌?”

无论是音乐厅内还是音乐厅外,所有听到了这首《我的舞台》的人,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找寻着这首歌的源头

不可能是舞台,那上面除了两个同样一头雾水的男女主持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也不可能是后台,那里有老师守着,不会让学生在没有上台的时候就开始表演。

“听起来,歌声好像是从操场那边传来的。”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聚在音乐厅外的学生,他们在第一时间做出决定,朝着操场的方向奔去。

因为来得晚,他们没能够挤进音乐厅,自然也就看不见里面的表演。此刻,对他们来说,与其在音乐厅外面傻待着,还不如去操场那边瞧瞧。指不定,还能够看到一场更加精彩的表演呢。

很快,他们便越过碎石铺砌的林荫道,抵达了跟音乐厅一路之隔的操场。

在这里,他们看到了一支正在全情表演着的女子乐队。

没错,就是女子乐队。林阳等男生,被这些赶来看热闹的学生,毫不犹豫的彻底忽视掉了。

噢,不对,也不能够说是彻底忽略。至少,林阳四人‘猫王’的穿着打扮,还是吸引来了一些惊诧的目光。不过,这些目光并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太久,很快便挪开了。

跟四个插科打诨的小丑相比,还是靓丽性感的美女更具吸引力!

林阳他们四个,因为身上这套七八十年代风格的‘猫王战袍’,而被当成了搞笑的小丑角色……还好周良不知道,不然他肯定会暴走的!

小丑?开什么玩笑!你们见过这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小丑吗?不懂就别乱说好吧,哥几个分明就是四大猫王嘛

“哇……”

当赶来看热闹的学生们,借助月光和林荫道上透过来的昏黄灯光,看清楚了奚梦瑶、文晓琪等女生的容貌后,顿时响起了一片惊艳的低呼声。

要知道,无论是奚梦瑶还是文晓琪,又或者是她们找来组建乐队的朋友、同学,清一色全都是美女。像这样的美女,平日里看到一个,都会觉得眼前一亮,更何况是扎堆出现?

为了办好今天这场晚会,奚梦瑶和文晓琪等女生,也都是做了精心打扮的。当然,她们的打扮,并不像林阳四人那样“惊世骇俗’。

本来就容貌姣好,身材曼妙的她们,在今天略施粉黛,并穿上了性感热裤,露出了修长的白花花美腿,不仅晃花了一群男生的眼,也让男生们体内的荷尔蒙急剧飙升。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对于很多男生来说,将会是一个不撸难眠之夜。

男生们为之疯狂,女生们自然是为之嫉妒。但是,嫉妒归嫉妒,女生们也不得不承认,奚梦瑶和文晓琪等妹纸,的确是很漂亮。漂亮的,让她们这些同为女生的人,都生出了一丝心动来。

人群中,有人在惊讶之余猜测道:“这支美女乐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难不成,是韩国的那什么美腿时代组合?可是,没听说这组合有在最近到国内来表演啊。更没听说,她们会跑到咱华西大学来……”

他身边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立刻对此进行了驳斥:“美腿时代?你说的是少女时代吧?拜托你睁大眼睛好生看着,这些女生,全都是国产的天然美女,可不是韩国棒子的人造美女所能比的!瞧见中间那个童颜**、挎着电吉他的妹纸了吗?那位,就是咱们考古系今年的新生,也是咱们全系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是吧?那个极品妹纸居然是你们考古系的?哎,她怎么就选了考古系呢?真是暴殄天物啊!”

“嘿,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呢?找抽是吧?”

就在这两个家伙吵起来的时候,周围的人提出了抗议:“嗨嗨,要吵到一边去吵,别在这里妨碍我们听歌看表演!

这两个家伙互相瞪视了一眼,也终于是消停了下来,跟着众人一起,将目光投向了那个ji情高歌的女生。

今天晚上唱开场曲的人,既不是奚梦瑶也不是文晓琪,而是玩架子鼓的蔡秋雅。

一方面,是因为蔡秋雅选的这首歌,歌词意境很符合今天这场晚会,用作开场曲相当合适。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这首歌经过了改编后,动感十足,透着一股子摇滚的味道,再加上蔡秋雅极具爆发性的嗓音,很容易就能够将周围的学生给吸引过来。

事实也证明了,他们的这个安排,是相当正确的。

一边挥舞鼓槌,一边放声高歌的蔡秋雅,当真是帅气爆表,给人一种十足的女王范。

这一刻,不仅是男生,就连许多女生都被她迷住,为她疯狂。

一首《我的舞台》唱罢,掌声雷动,叫好声不绝于耳。

没有人报幕,在简短的准备过后,第二首歌的旋律响了起来。

和刚才动感十足的旋律不同,这一次的旋律宛转悠扬,透着一股看透世情的淡然。

这首歌,赫然就是王菲的《致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