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求不得
“哇哇,哇哇…”新生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大。
郑小宝站在一旁看母亲从宋家小姐怀里抱过婴孩,打开襁褓分开乱蹬的小胖腿,笑得合不拢嘴。
“老爷,是男孩。”
“郑家有了后。”
母亲把婴孩递到郑谦业手里,“抱抱你儿子。”
郑谦业接过柔软可爱的婴孩,修长的手指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
“嘿嘿…嘿…”婴孩停止了哭泣,小手抓住他的手指咧开嘴笑,噗噗的声音,像是在叫爸爸。
郑谦业的心化了,肯定化了。
母亲父亲宋家小姐都这么想的,这个孩子会留住他人的。
“乔曼。”背后有人叫住了她。
“沈愚。”她回过头,见到了对她微笑始终如一的男人。
她泪如决堤,还是坚强地用手背抹干。
“请我吃饭,请我喝酒好不好。我好饿,好渴。”
“好。”
这是沈愚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红烧肉。”她说。
“好。”
沈愚是个木讷的人,不够风趣,不解风情,幸好,他会做饭有厨艺。这样的男人少,尤其在有钱男人当中,少之又少。
乔曼在他家里闲逛,酒柜摆的许多酒瓶落了灰,茶几上摆的也只有生意相关的报纸和书籍。墙壁不挂美女画报,柜子不摆百合花。诺大的别墅简单单,空荡荡,如果没有她来,那就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寂寞吗?”
沈愚摇头,“每天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寂寞。”
他把猪肉切好块,补充,“不,也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会有点寂寞。”
“想女人?”
呵…呵呵…沈愚傻憨憨地笑。
油锅下了八角花椒酱油,煸炒带皮的五花肉,加了热水,咕嘟咕嘟煮起来。
“要炖一个小时。”
乔曼拄着下巴,看他。
“他说得没错,我就是变态。”
“我知道。”
“知道你还喜欢我?”
“因为,我可能也是变态吧。”
“嫁给我,让我照顾你。”沈愚不是单膝下跪,而是双膝,从裤兜掏出一枚花生豆大的火红钻戒。
好半天,乔曼没有开口应还是不应。
他拿起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往他的裤裆摸去。
“行吗?”
丽天舞厅的白牡丹说得不对,沈愚那地硬得很。
“我叫郑小宝。”
沈愚像捧着什么易脆的宝贝,抱着她不敢用力。
“我叫沈愚。”
“郑谦业是我哥。”
“嗯。”
“我喜欢他,这辈子只喜欢他。”
“我不在乎。”
“我想见他。”
“好。”
红烧肉熟了,他盛出来,端在她面前,拿筷子小心夹起一块,吹了又吹。
“不烫了。”
她第一次把红烧肉嚼碎了咽入深喉。
“原来红烧肉是这个味道,他说,我胖得快抱不动我了。”
1937年五月,沈愚把聘礼送到了郑家。
“三年没回家,现在晓得回来?”郑老爷不好再说什么,“你亲娘去得早,没人教养,不怪你。”
宋家小姐头发也剪短了,从矜持的小姐成了端庄的妇人,她抱着儿子出来。
“小志,叫小姑。”
“小姑。”
乔曼从手包里掏出个金镯,套在他的手臂上,学着曾经郑谦业的手法捏他的脸蛋。
“他是沈愚。”
“谦业才回来,过几天还要走,小妹,你帮我劝劝他。”
乔曼注意到了,她的脸颊是憔悴的,眼眸是湿润的,可她心里还是嫉妒她,至少她曾经得到过,还有了他的孩子。